【三有争创】宝鸡检察:文化育检 文化兴检 文化强检——努力提升宝鸡市检察工作“软实力”
宝鸡市检察机关文化育检
品牌创建情况
宝鸡市检察机关从推动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高度,注重发掘和完善文明创建与检察文化的要素配置和发展模式,不断提升检察工作“软实力”,使检察文化培树与业务质量提升有机结合,打造富有宝鸡地域特色的检察文化品牌,将塑造“检察文化高地”作为检察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和检察干警的“塑魂”工程,形成了较为稳固的创建格局,促进了宝鸡检察事业繁荣发展。
一、加强文明创建,助力“文化育检”
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按照“党建引领、服务大局、精耕业务、创新品牌”的发展思路,落实“忠诚、担当、规范、高效”的工作要求,通过抓精神文明建设促使检察业务工作争先进位,宝鸡市检察机关精神文明建设成效突出。在宝鸡市人民检察院持续开展精神文明建设、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单位的有力带动下,12个县区院实现市级以上文明单位全覆盖,10个县区院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或标兵单位,2个县院被评为全国文明单位。
(一)工作机构健全。市县两级院党组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将其纳入年度考核计划,与检察业务工作同步筹划、同步推进,在全院形成党组总揽全局、“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相关部室齐抓共管的精神文明建设新格局。将精神文明建设纳入党组议事范围,每年召开2次以上专题会议研究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从人、财、物等方面给予保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定期召开会议,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各内设机构、机关党委、机关工会、检察官协会、共青团、妇委会等主动融入精神文明建设之中,有力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二)创建思路明确。2011年12月被授予全国文明单位称号后,宝鸡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按照“高点定位、持续推进、创新载体、再创辉煌”的思路,在抓好各项检察业务工作的同时,持续抓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后三次顺利通过全国文明单位复审。2018年10月以来,院党组新定“党组抓总、全院共建、政治部主抓、相关部室担责”创建工作机制,认真总结经验,搞好思想发动,制定建设规划,扎实开展新一轮文明创建工作。以《陕西省文明单位网络测评指标》为依据,制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安排意见》,明确创建目标和重点,加强与市、区文明办的沟通联系,健全信息联络机制,邀请指导创建工作,确保每一阶段工作目标明确、措施落实、成效突出,不断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新成果。精神文明单位创建动态考核中,每年得分均在105分以上。市政协机关、宝鸡海关、西安市检察院等单位先后来院交流学习创建工作经验。
(三)考评机制完善。建立科学的目标管理机制和严格的考核机制,把精神文明建设纳入机关岗位目标责任制和干警岗位责任制,将具体任务量化到各内设机构、岗位和具体责任人,实现精神文明建设全员参与。对内设机构开展精神文明建设的目标、任务、职责、标准作出定性定量考核要求,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坚持领导监督与干警监督、明查与暗访、定期与不定期、自查与互查相结合。实行分管领导包抓精神文明责任制,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做到管人管事管思想,确保精神文明建设的责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形成了人人肩上有担子、个个身上背责任的创建机制。
二、打造文体阵地,突出“文化兴检”
高举“文化兴检”旗帜,通过教育培训、舆论宣传、文化熏陶、实践养成等活动,引导干警不断提升价值判断力、增强道德责任感,将检察文化内化为精神追求、外化为自觉行动。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检察院和岐山县人民检察院先后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
(一)精神文化引领。市县两级院均在办公楼各楼层设置“检察文化墙”,以法律人物、修养格言、哲理故事和书画作品为主要内容,突出“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新时代检察工作总要求,弘扬“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检察职业道德,展现干警爱岗敬业的时代风貌。2021年7月,宝鸡市人民检察院有效利用一楼走廊空间布局,坚持节约,注重长远,建成长约250米、面积520平方米、含135个展示板块的党建文化长廊,以图文并茂的形式重温党的辉煌发展历程和光荣传统,展现检察业务融合、优秀党员风采、党建活动及成果等,形成宝鸡检察又一道亮丽的风景线。“两室一房”(图书资料室、检察荣誉室、健身房)、党建活动室、舞蹈室等文化娱乐设施的建设,为干警学习、工作创造了优雅舒适的办公环境。宣传橱窗、电子显示屏、文化宣传栏、廉政漫画展等的充分利用,让每个干警工作之余能感受到浓厚文化的熏陶滋养。在宝鸡市人民检察院带动下,千阳县人民检察院建成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和廉洁履职警示教育基地,岐山县人民检察院建成省内领先的法治宣教中心,宝检特有文化品牌体系初步建立。
(二)活动文化锤炼。宝鸡市两级院深入挖掘传统节日中蕴涵的文化内涵,积极开展“我们的节日”活动,在传统节日分别开展“春节送祝福”“清明祭先烈”“携手明天、书香端午”等主题活动。开展“我运动·我健康”徒步行,参观宝鸡历史图片展、廉政书画作品展评等活动,通过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提升检察干警的“精气神”。
扎实开展文明部室创建活动,规范地下车库的管理和使用,发出创建无烟机关倡议书,积极营造文明卫生、干净舒心的工作环境。制定下发《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开展积极向上的道德建设活动,巩固全国文明单位创建成果。积极建设节约型机关,加强对干警的勤俭节约教育,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开展垃圾分类知识问答活动,培养干警垃圾分类的好习惯。
关爱困难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和特困干部职工,积极开展“10元关爱行动”募捐活动。按季度开展道德讲堂、好人故事分享会,讲述宝鸡检察好故事,传播法治正能量,培育检察干警高尚道德情操,人员整体素质显著提升。
(三)品牌文化熏陶。运用新媒体加大检察文化传播力度,在新媒体平台精心策划“校园法治课堂”等系列专题活动12期,制作微动漫、微视频10余部,官方微信持续更新“节日特辑”图文、视频类信息,营造了浓厚的文化氛围。
“以点带面”培育出了以检察文化建设引领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岐山县人民检察院,以廉政文化建设提高检察队伍素质的宝鸡市渭滨区人民检察院,以规范管理争先创优推动工作跨越发展的宝鸡市金台区人民检察院,以队伍人本管理增添检察文化建设活力的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检察院,以和谐文化建设促进和谐检察机关创建的宝鸡市凤翔区人民检察院等多个特色鲜明的检察文化品牌,宝鸡市检察工作呈现出欣欣向荣、繁荣发展的良好态势。
三、提升队伍素质,推动“文化强检”
市县两级院坚持以人为本,注重发挥身边典型人物的引导和激励作用,在全体干警中营造学先进、赶先进、争做先进的浓厚文化氛围。近三年来,宝鸡市检察机关33名干警荣获省级以上荣誉,推荐产生全省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干警4名,3名干警荣立二等功,22名干警荣立三等功。
(一)加强思想教育,坚定政治立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领会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积极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用开天辟地的“红船精神”和勇往直前的“长征精神”滋养初心、淬炼灵魂。通过建立微信学习群、开设心得体会专栏等多种形式,每年开展中心组学习10次以上,组织理论知识测试和检察大讲坛均不少于4次,推动上级重要指示精神在检察机关落地生根。
(二)狠抓纪律作风,促进廉政建设。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着力提升干警廉洁从检意识。认真落实改革后的检务督察制度,加强对执行纪律、司法办案、检风检纪等情况的常态化监督检查,对苗头性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加快线索核查、推进顽疾整治、强化问题查纠整改,通过建章立制,推进教育成果制度化、长效化。坚持把教育整顿与党史学习教育、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和“三有”争创活动有机结合,加强典型选树、警示教育,筑牢政治忠诚,打造过硬新时代检察铁军。认真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按要求记录填报过问或干预检察办案等事项,筑牢公平公正办案的“防火墙”。
(三)学习先进典型,树立身边榜样。组织全体干警参加上级院举办的检察英模先进事迹视频报告会,动员激励宝鸡市检察干警进一步坚定信念、牢记宗旨、奋发进取、创先争优,涌现出全省政法系统英模胡丽萍、全省检察系统英模苏昕等一批先进典型,通过身边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干警学先进、争先进的意识进一步增强。
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赴眉县扶眉战役纪念馆、岐山县刘家塬勤廉教育基地等地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接受革命传统教育,重温入党誓词,从红色记忆中汲取奋进力量。制定《“文明部室”创建活动方案》《开展“感动在身边——最美宝鸡检察人”评选活动方案》《开展“身边的榜样”集中宣传活动方案》,发现培养身边先进典型,对先进典型进行宣传报道,用身边人身边事激励干警爱岗敬业。
文明和谐的检察文化氛围是机制创新的源泉,是价值提升的动力,更是检察干警激情干事、奋力工作的精神支柱。今后,我们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认真研究检察文化建设规律,探索符合检察职业特征的文化建设之路,总结提炼可推广可借鉴的经验做法,不断提升检察文化建设水平,努力形成“以上率下、由高到低、点面结合、一院一品”的立体检察文化建设发展格局,开创宝鸡检察文化建设新境界,奋力推动全市检察工作迈上新台阶。
来源:宝鸡市人民检察院
编辑:段秀娇 校对:王瑾 审核:祝长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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